宝马闯红灯肇事案引发热议借车用车需注意细节重庆新闻资讯生活dd-【新闻】
宝马闯红灯肇事案引发热议 借车用车需注意细节 - 重庆新闻 - 资讯生活
端午小长假第一天,发生在南京的宝马车闯红灯肇事案,持续引发全国网友尤其是有车一族的热议。借车用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?昨日记者采访法律和司法界人士为你支招。
事件回放:宝马闯红灯引发连撞
本月20日下午,南京市友谊河路、石杨路十字路口,一辆宝马轿车涉闯红灯通行,撞裂一辆马自达轿车后,又引发连续撞击事故,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男性司机和女性乘客死亡。
警方查明:肇事嫌疑人王季进,当天13时40分许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,途中肇事,弃车逃逸后被抓获。
他的妻子陈某某称,该车系许某某抵债给王季进。排除酒驾、毒驾嫌疑,驾驶证也在有效期内,目前王季进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。
有媒体曝出,肇事宝马车事发前处于查封状态。有网友就此警告,“车主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,提醒大伙不要把自己名下的车随便给他人。”
律师解读:车主不承担连带责任
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?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唐斌律师分析:车主不是肇事驾驶人,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从民事责任来看,如果车主明知肇事者无证驾驶,或者知道他酒驾、醉驾或者毒驾,就要承担连带责任。《侵权责任法》第49条规定,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形下,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根据南京警方通报,车主许某某早在2014年底就将车抵押给肇事者,虽然登记车主仍然是许某某,但实际持有人已经变为了王季进,许某某只要能证明自己是依法抵押,就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法官解读:没被实物查扣可上路
查封,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。对于车辆这种移动性强的涉案标的,往往难以进行实物查扣,因此现实中往往只能是限制档案,即限制交易和各种手续的办理。
“法律未禁止查封车上路。”市内一不愿具名的法官分析,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,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。因此,从法律上讲,被查封的机动车是可以上路行驶。
当然,如果车辆被实物查扣的话,就不能上路。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
四种情况 车主担责
■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;
■明知借用人不宜驾驶,如酒后、吸毒等;
■明知车辆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;
■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等。